菲律賓的觀光簽證有兩種,分別為:電子簽證和紙本簽證。
電子簽證停留天數為30天、紙本簽證停留天數為59天。
如果是拿電子簽證的人只能待30天,如果超過30天的話一樣需要申請延簽。
如果你持有紙本簽證並且在菲律賓待超過59天以上的人,需要辦理延簽之外還需要辦理ACR I-Card。
#2019年3月20日更新:根據immigration的最新規定,所有持台灣護照的公民 在菲律賓境內停留超30天以上 必須辦理 ACR I-card
延簽一般可以選擇延一個月或兩個月,如果會在菲律賓待超過半年還需要再申請另一個文件 ECC。